
岳塘新闻网12月21日讯(通讯员:蒋湘月 刘泽佳 刘倩)近日,岳塘法院执行局执行和解了一起特殊的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四百余名学生的毕业证书有了着落,当场交付了部分已毕业学生的毕业证。
湘潭一培训学校(后简称培训学校)与长沙某学校(后简称长沙学校)的刘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培训学校负责给长沙学校的学生办理函授成教大专及本科考试的手续等业务。但由于双方的合作办学协议较为简单,双方就付款、交付毕业证时间等问题产生了分歧。为此,培训学校将刘某诉至岳塘法院,要求其全额支付前期余下的费用。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刘某继续支付一部分费用,余款在五月底前付清,培训学校同意如期办理学生的毕业证书。但刘某并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承诺,导致已完成学业的学生无法拿到毕业证书,造成无辜学生就业困难,家属意见强烈。
因刘某未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兑现承诺,培训学校向岳塘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而刘某则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多次向法院执行局以及执行法官阐明自己的顾虑,担心培训学校没有办证资质,自己支付了余下费用后,对方却不能如期发放毕业证,这将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收案后,因本案涉及四百余名学生的毕业和就业问题,岳塘法院执行局立即制定执行方案,力求能快速有效的化解这起纠纷。执行法官分头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多次做工作希望双方能再坐下来好好聊聊,但双方对彼此互不信任,都不愿意再次和解,导致案件进展一度僵化。见状后,执行法官在释法析理的同时,给双方当事人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同意了其中一个方案,由培训学校负责人提供一名保证人,以签定担保协议的方式确保长沙学校的学生能按时毕业拿到毕业证书。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双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通过此次执行工作的开展,更加坚定了岳塘法院执行局办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和服务人民群众的信心,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为创建法治化、和谐化、稳定化的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氛围。
责编:郭璇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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